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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20 1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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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破解无罪辩护量刑规范化难题


人民上海频道9月9日电 ( 包蹇) 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一审*品案件,庭审过程中纳入了一个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并进行了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中一名因运输*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名则被撤销假释,并因非法运输*品罪连同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这起共同犯罪*品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分别被指控犯非法持有*品罪和运输*品罪,前者认罪,后者则不认罪,庭审过程涉及较多环节。在随后的审理中,定罪辩论结束之后,进入相对独立的量刑辩论阶段。审判长向无罪辩护方释明参加量刑审理不影响其所作的无罪辩护,并告知其有对是否当庭发表量刑意见具有选择权,最终该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选择了参与量刑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充分体现了量刑程序的参与性和公开性。看到,释明工作打消了无罪辩护方的顾虑,使他得以真正参与量刑审理,发表量刑意见,充分行使了量刑辩护权。与此同时公诉机关出示量刑事实相关证据,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充分行使了求刑权。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在对案件经过评议后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据该院*祥青副院长介绍,由于刑事案件类型多样,一中院将实践中的案件进行分类,并根据各类案件的特点,设计具体的量刑程序展开方式。得知,其中对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量刑程序设计采用的前述 释明 告知 程序系国内首创,使无罪辩护方得以选择在量刑程序中发表量刑辩护意见,或在法庭告知有罪定性后,再提交量刑辩护意见,这样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了充分全面的保障。参与案件旁听的特邀观察员、刑事诉讼法学专家王俊民表示,这一量刑程序的改革方式 比较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 。据悉,各地展开量刑规范试点实践以来,尚无试点机构选取被告人不认罪案件开展庭审改革,一中院的这一量刑程序改革填补了实践空白,破解了无罪辩护方如何行使量刑辩护权的难题,对于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全面推进具有重要作用。该院的*祥青副院长表示,一中院试点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中,不仅有公诉机关、辩护人的参与,还将被害人当庭就被害情况及量刑意见进行陈述纳入程序,并考虑社区组织等中立机构出具量刑调查报告,提供较为全面的被告人信息,力求在量刑程序中充分体现参与性、彰显公开性、实现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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