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朦胧,远处依稀传来狗叫声。一通报警电话刺破了一个小乡镇的宁静...
“撞人了,撞人了,有人被车撞了...”一男子焦急的声音从电话中传出,另一头接警员细心的询问着报警人事件概况及详细地址。
年12月15日18时许,巴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巴彦县西集镇十字路口南米处,一台小型汽车将推独轮手推车的老人撞倒(生死不明),后逃离事故现场。
肇事车辆已被交警扣押交警西集镇中队接指派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经初步了解,被撞老人为附近居民沈某,当场死亡。
利用自媒体发布公告报警人向民警反映,他途径此地听到背后“砰”的一声巨响,回头看见一人被一小轿车撞到在地,小轿车飞速逃离现场,由于天黑没看清是啥车。案件线索不明,等待民警的是大量的周边监控和不放过点滴的现场勘验...
审讯中再难也要挖掘线索破案,让死者明目,还社会公平祥和。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通过勘验事故现场遗留散落物,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走访附近居民,比对车型,最终确定肇事嫌疑车辆为蓝色比亚迪轿车。又通过大量摸排走访锁定嫌疑人为郑某。
指认现场民警辗转多个乡镇村屯,历经17小时连续工作,于16日上午12时许在华山乡毛某某家找到嫌疑车辆,经对该车进行比对确定为肇事车辆,并通过毛某某成功劝导嫌疑人郑某某于16日下午18时许在肇东市公安局投案,经审讯郑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嫌疑人已被刑拘至此巴彦县12.15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巴彦县看守所。
本案中民警夜以继日的调查走访,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辛勤的付出有了回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并将劝投。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民警提示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该行为不仅会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加重伤情,甚至死亡;而且还严重损坏了道路交通秩序,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构成潜在安全威胁。对此,巴彦交警告诫交通肇事驾驶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警,勿因一时侥幸,换来终身遗憾。
致敬巴彦公安
审核:李彦涛
编辑:王一洋
发布单位:巴彦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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