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年开展不间断地“专项清理整顿”,着实解决救助*策落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两残补贴”、孤儿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以及临时救助,全面实施“六精准”的规范管理,得到市民*局业务部门的肯定。到年末,全县城乡低保户,人;共发放低保资金万元。其中城镇户,人;农村户,人。城镇低保标准人月均元,比年增加17元,增长3%;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元,比年增长元,增长3%。到年末,全县城乡特困供养人,已发放供养费万元,集中供养人。全县“两残”补贴共人,其中困难残疾人人,重度残疾人人,共发放补贴资金.5万元。救助孤儿80人,人月均救助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助。年全年服务对象“零投诉”。二是基层*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修改和制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了问题“两委”排查,净化了“两委”班子;在全县全面实行了村*支部书记职务与村委会主任两职“一肩挑”工作,工作中民*局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在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着力坚持依法选举,使“一肩挑”工作依法实行率%,目前,全县基层初步建立起社会治理的自治、法治、德治的体系。三是殡葬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了殡葬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治理,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对省市反馈殡葬领域整改问题为重点,在组织领导上建立了“巴彦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制度”;制发了《巴彦县殡葬行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了行业领域清除“微腐败”扫黑除恶工作,全面推行殡葬服务“六公开”,殡葬服务领域“微腐败”有效遏制。第一殡仪馆在开展治理乱象斗争中,全面开展人员思想和环境管理,馆容馆貌焕然一新。四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工作中坚持优先发展公益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到年12月,全县社会组织共个,其中社会团体2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2个。坚持年度考核制,对不参与考核不接受监督和不作为的5个组织及时撤销,使全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五是民*事务工作。在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之后,完成了《巴彦县地名志》《巴彦镇街路图》等后期工作,全县边界安稳、无界区纠纷。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依法登记、依法管理、全年婚姻登记依法合格率为%。六是留守儿童工作。县、乡、村三级建立了关爱留守儿童组织;以相关法律、督导员职责为内容,培训了乡镇和村级关爱留守儿童组织成员,使我县留守儿童无辍学、全部有户籍,各个有监护人,各个健康快乐成长。七是完成了巴彦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和后续建设工作。目前已进入向社会招标运营阶段。县第一殡仪馆新建项目已完成初设、可研和立项申报等工作,力争年开始全面建设。八是民*系统安全稳定见成效。坚持主要领导抓安全、抓稳定,全年全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特别是农村五保中心,一手抓安全工作、一手抓服务管理,保证了安全、稳定。
来
源:巴彦县民*局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武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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