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满足全旗人民群众核酸检测的需要,西乌旗卫健委决定年2月7日起,调整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样本采集检验工作。现将全旗核酸采样地点公告如下:
一、采样地点和时间
(一)旗医院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
2.采样地点:旗医院东门核酸采集站;
3.取报告时间:当晚18:00-19:00门诊大厅门口西侧自助机取核酸检测报告单。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做混采)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5:30;
2.采样地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旁胡同里;
3.取报告时间:采样结束3小时后在预检分诊台取报告。
(三)巴彦花镇中心卫生院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2.采样地点:巴彦花镇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
3.取报告时间:当日在核酸检测点取报告单。
(四)白音华物流园区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
2.采样地点:白音华物流园区;
3.取报告时间:当天在巴彦花卫生院检测点取报告。
二、注意事项
1.取报告时间可能随采样站工作量增加而延迟,具体时间请咨询采样站。
2.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饮酒、勿嚼口香糖等。核酸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扎堆、不聚集,严防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请及时离开,减少流动,注意防寒保暖。
西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2月6日
来源:西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标题:《关于核酸检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