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人家干啥子呢?”
话音刚落,
还没缓过神来,
男子的手突然伸向民警。
这阵仗!是要和蜀黍“火拼”?
十几秒钟后,
男子VS数民警
结局可想而知
男子被制服在地。
到底啥情况哟?
无他,
正是民警在处警时,
执法记录仪被男子抓扯、抢夺。
真相是什么?
1月5日中午12时许,民警接群众报警”兴隆镇某饭店内有人喝醉酒后要打人。”民警刚赶赴现场,刚开始询问,男子就不由分说地动手抓扯、试图抢夺民警佩戴的现场执法记录仪。这才出现了视频里开始的那一幕!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期间,男子多次向民警叫嚣,不断用“家有老人”等借口,试图逃避法律打击。但,铁定的事实,不容扭曲!
经调查,该男子系兴隆某饭店老板龚某某。当日龚某某酒后与妻子肖某发生口角,扬言要殴打肖某,肖某遂报警求助。民警依法出警过程中,龚某某抓扯出警民警所佩戴的现场执法记录仪,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第五十条第二款,构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目前,龚某某已被泸定县公安局依法行*拘留。
警示时间
很多时候都是因为我们个别“人民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无视规则、无视警察权威,甚至用尽各种办法阻碍执法!其实,许多时候,他们并不是不懂,只是懂装不懂。警方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对法律心存敬畏、对执法者心存敬畏,无关乎身份、地位,我们遵循的是法律的规则,法律在规定我们行动范围的时候,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井然的秩序,尊重法律,就是尊重我们自己!
素材:兴隆派出所
审核:兰亮编辑:周鹏
投稿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