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2日,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发生了一起特大凶杀案,一家三人被人杀害在家中。现场惨不忍睹,两个成年女性死在卧室,浑身鲜血。还有一个年仅七岁的小女孩死在浴缸中,被泡得肿胀,几乎看不出原来可爱活泼的模样。三人手脚被铁丝捆绑出深深的勒痕,不知生前遭受了何种折磨,又该有多么害怕、绝望。
调查得知,死亡的三人分别是女主人杨蓓(化名)、杨蓓的小姑子程月华(化名)、杨蓓的女儿程可可(化名)。而尸检结果显示:杨蓓、程月华颈部遭到锐器创伤,致大出血死亡,程可可则则属于溺死。在邻居眼里,杨蓓与程月华平时都很和善,从不与人争执。也没见她们跟谁有矛盾,程可可乖巧懂事,更不可能惹如此杀身之祸。究竟是谁杀害了她们?
经她们的家人确认,案发现场丢失了现金以及一本银行存折,不久警方发现有人通过那张银行存折取走了元。结合三人社会关系来看,显然凶手只是为财,确定这是一起恶性入室抢劫杀人案。无奈凶手在现场留下的证据少之又少,当时无论是小区、街道、银行都还没有完善的监控设备,警方只好采取摸排的方式。
可鄂尔多斯并不小,且凶手杀人后必然不会留在原地,这一方式也很快陷入了死胡同。但好在从现场的血迹中,提取到了一份疑似凶手的血迹,后来正是靠着这份可疑血迹找到真凶。从年到二十年后的年,鄂尔多斯警方从未放弃过寻找,最终迎来了转机。
年4月25日,警方发现包头九原的一具无名男尸与这份DNA有着一定血缘关系,这具无名男尸出现在荒野。死亡时间应该在十年以上,尸身并无明显打斗痕迹,反倒是死者身上还携带着一把黑色刀具。死亡原因是中*,警方推测,他很有可能是自己服*自杀的。
尸源被锁定在鄂尔多斯与巴彦淖尔,在这两地仔细排查后,又在乌拉特中旗发现三人与凶手DNA的数据更为接近。有了这份线索,排查范围再度缩小,巧的是达拉特旗的李氏三兄弟当年不仅在鄂尔多斯生活过。老大李海*(化名)还与杨蓓的丈夫是初中同学,但他在多年前就已病逝,若他是凶手恐怕就死无对证了。
不过警方并未放弃追查,因为李氏三兄弟与凶手的DNA已经很近了,凶手必然是其中一个。很快,老三被排除嫌疑,怀疑对象只剩老二李海成。年6月7日上午11时,李海成落网,18个小时后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年李海成31岁,却是个沉迷*博、游手好闲之人,为赎回*输抵押出去的传呼机。
年9月2日当天,李海成找上杨蓓家,希望哥哥的老同学能帮忙借钱。既不是亲戚,又不是直接相熟的朋友,杨蓓与程月华怎么肯借钱给他。谁知急于借钱的李海成一看她们不肯借,生出杀人劫财的恶念,随后从杨家盗走现金元及银行存折。仅仅是因为别人不肯借钱给他*博,便残忍杀害三人,李海成的心思之歹*令人不寒而栗。
讽刺的是当年因为钱抢劫杀人的李海成,如今却成了身价千万的富豪,案发后他潜逃在外。打过工、当过司机,后成功办起一家企业,年又娶了娇妻。两人生下一子一女,儿女双全,生活幸福美好。只是午夜梦回时偶尔会想起无辜被他害死的三女,如果8岁的程可可没死,现在也可能结婚生子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严重包括出于图财等卑劣手段杀人,造成多人死亡,李海成的行为已符合故意杀人罪之情节严重。另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李海成所得财物约元,达到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及罚金。
但数罪并罚大多以量刑最重为先,故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处李海成死刑、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两万元。得知判决结果后,李海成只流着泪说:现在我这个罪人赔命来了!这起跨越二十年之久的命案终于等来了结案的一天,杀人凶手也为他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也算是告慰了受害者及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