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临防指通告〔〕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避免感染风险。按照《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三天一检”工作的通知》(巴防指字〔〕号)文件要求,经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6日对临河辖区内所有居民群众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期间,临河区全域实行临时静默管理(待通知有序流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对象
临河辖区内所有居民群众。
二、采样时间
(一)11月6日7:00,启动城区11个街道,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八一乡,曙光乡,双河镇(含河套学院、内蒙古美术学院),城关镇,临河农场十分场、十一分场核酸采样工作。
(二)11月6日13:00,启动狼山镇,新华镇,干召庙镇,乌兰图克镇,白脑包镇,狼山农场,临河农场(除十分场、十一分场)核酸采样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临时静默管理期间,所有道路和社区、小区(村)、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出入口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居民不出小区(村),企业闭环管理,除应急保供车辆和核酸检测有关运行车辆外,任何车辆、人员不得进出,不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全部停运。临河辖区(含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统筹安排工作,除特殊必要应急保供任务外,其他人员全部安排居家办公。各乡镇、农场也要保持临时静默,做到不出村、不聚集。
(二)请广大居民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携带手机和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按照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分时分区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各乡镇、农场、街道和开发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按通告要求,认真组织动员本辖区居民分时段有序高效开展核酸采样,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
(四)市区两级包联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参与所包联办事处居民核酸检测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动员。
(五)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要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接种证明,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六)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采样期间的管控措施,提前实名申领健康码或预登记码,可将生成的“核酸检测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