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巴彦淖尔市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补录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群机关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巴彦淖尔市拟补录公务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地点及时间
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中国人民银行北门集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36号,原巴彦淖尔市*协大楼对面)。
时间:
第一批年4月1日(周四)上午7:00
第二批年4月2日(周五)上午7:00
(二)有关要求
1.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2.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及其它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按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3.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男性元/人,女性元/人。体检时考生须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
4.体检分二批进行(具体名单见附件),请考生注意具体体检时间,按时间要求到达集合地点,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体检。
5.考生须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导致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
6.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7.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位考生参加体检时提供健康绿码,医院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二、其他要求
各位考生需进入巴彦淖尔*建网-下载中心,下载《考察人选档案存放地信息采集表》、《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内蒙古自治区参照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根据报考单位岗位性质选择相应表格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年3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报考单位人事主管*委组织部邮箱,公法检系统考生分别发送至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邮箱。(注:《审批表》照片请上传二寸近期电子免冠彩照,浅色背景)。
如遇问题请咨询报考单位所属地组织部门。
1.市委组织部邮箱(限报考市直单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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